職位名稱: 入境事務助理員
薪酬:
紀律人員(員佐級)薪級表第4a點(每月港幣25,115元)至紀律人員(員佐級)薪級表第15點(每月港幣35,255元)
職責:
入境事務助理員主要執行與入境、人事登記、生死及婚姻登記等香港法例有關的職務(包括一般搜查、看管、護送、巡邏、接待、駕駛等工作)及行動職務,當中包括但不限於偵查偽造證件。(註:須受紀律約束、接受全日制入職訓練、穿著制服、輪班當值,並或須駕駛政府車輛及在香港特別行政區以外的地方工作。)
入職條件:
(a)
(i) 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五科考獲第2級或同等[註(1)]或以上成績[註(2)],或具同等學歷;或
(ii) 在香港中學會考五科考獲第2級[註(3)]/E級或以上成績[註(2)],或具同等學歷;及
註:
聘用條款:
獲取錄的申請人會按公務員試用條款受聘,試用期為三年。成功通過試用期者將獲當局考慮按當時適用的長期聘用條款受聘。
附註:
(a) 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b) 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c) 公務員職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並成為公務員。
(d) 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
(e) 頂薪點的資料只供參考,該項資料日後或會作出更改。
(f) 附帶福利包括有薪假期、醫療及牙科診療。在適當情況下,公務員更可獲得房屋資助。
(g) 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應徵者會獲邀參加招聘考試╱面試。
(h) 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面試╱筆試。 在適合受聘而有申報為殘疾的申請人和適合受聘程度相若的其他申請人當中,招聘當局可給予前者適度的優先錄用機會。有關政府聘用殘疾人士的政策及其他相關措施載列於《用人唯才:殘疾人士申請政府職位》的資料冊內。 申請人可於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參閱該資料冊,網址如下:https://www.csb.gov.hk 內的“公務員隊伍的管理-聘任”。
(i) 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有關申請人須郵寄修業成績副本及證書副本到下列聯絡地址。
(j) 在臨近截止申請日期,接受網上申請的伺服器可能因為需要處理大量申請而非常繁忙。申請人應盡早遞交申請,以確保在限期前成功於網上完成申請程序。
申請手續:
查詢地址:
新界屯門青山灣青山公路82號入境事務學院地下高層入境事務處招聘及訓練研究組
截止申請日期(日/月/年) : 全年接受申請直至另行通知
部門網址: http://www.immd.gov.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