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別/單位: 香港警務處
薪酬: 警務人員薪級表第4點 (每月28,940元) 至警務人員薪級表第17點 (每月42,390元) (註 2)
助理專門人員主要負責:
(a) 參與先進科技的研究;
(b) 為技術及行動應用設計電腦軟件和硬件;
(c) 製定樣本以作測試及評估;以及
(d) 操作及維修用以支援執法行動的器材。
(註:可能要不定時工作,包括在晚間、周末及公眾假期當值,並須遵守《警隊條例》的紀律規定。)
申請人必須:
(a) (i) 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五科考獲第2級或同等(註 3)或以上成績(註 4及5),或具同等學歷;或
(ii) 在香港中學會考五科考獲第2級(註 6)/E級或以上成績(註 4及5),或具同等學歷;
(b) (i) 符合語文能力要求,即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及英國語文科考獲第2級(註 6)或以上成績(註 5),或具同等成績;或在遴選警員的筆試中,考獲中文及英文語文測驗合格;以及
(ii) 能操流利粵語;
(c) 通過視力測試,包括視覺敏銳度測試及色覺測試。而配戴眼鏡或隱形眼鏡的人士亦可申請。申請人可在配戴矯視工具的情況下進行視覺敏銳度測試,但不包括色覺測試;
(d) 在《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取得及格成績 (註 7)﹔以及
(e) 通過體格檢驗 (包括尿液驗毒)。
(1) 助理專門人員屬於警員(專門人員)職級,獲取錄的申請人會獲聘至該職級,並需履行該職級的所有職責。
(2) 自2009 年4月1日起新聘的警員 (專門人員),在所屬職級服務滿12年、18 年、24 年、30 年及36年而工作表現良好,可獲得5個長期服務增薪點,即43,610元 (警務人員薪級表第18點) 至49,035元 (警務人員薪級表第22點)。
(3) 政府在聘任公務員時,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應用學習科目(最多計算兩科)「達標並表現優異」及「達標並表現優異(I)」成績,以及其他語言科目C級成績,會被視為相等於新高中科目第3級成績;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應用學習科目(最多計算兩科)「達標」成績,以及其他語言科目E級成績,會被視為相等於新高中科目第2級成績。
(4) 有關科目可包括中國語文及英國語文科。
(5) 將於本學年內取得所需學歷資格的學生也可申請﹔申請人如獲錄用,必須在本學年內取得所需學歷資格才獲聘任。現正修讀大學學士學位,並將在2026或2027學年畢業的學生也可申請。
(6) 政府在聘任公務員時,2007年前的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課程乙) C級及E級成績,在行政上會分別被視為等同2007年或之後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第3級和第2級成績。
(7) 政府會測試所有應徵公務員職位人士的《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知識。在《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取得及格成績是所有公務員職位的入職條件。申請人必須在《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中取得及格成績方會獲考慮聘用。如申請人在申請公務員職位時仍未曾參加相關的《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或未曾在相關的《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考獲及格成績,仍可作出申請。他們會被安排在招聘過程中參加相關《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
助理專門人員屬於警員(專門人員)職級,獲取錄的申請人會獲聘至該職級,並會按公務員合約條款受聘,聘用期為三年;續約與否完全由政府酌情決定。
(a) 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b) 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c) 公務員職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並成為公務員。
(d) 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
(e) 頂薪點的資料只供參考,該項資料日後或會作出更改。
(f) 附帶福利包括有薪假期、醫療及牙科診療。在適當情況下,公務員更可獲得房屋資助。
(g) 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應徵者會獲邀參加招聘考試╱面試。
(h) 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面試╱筆試。在適合受聘而有申報為殘疾的申請人和適合受聘程度相若的其他申請人當中,招聘當局可給予前者適度的優先錄用機會。有關政府聘用殘疾人士的政策及其他相關措施載列於《用人唯才:殘疾人士申請政府職位》的資料冊內。申請人可於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參閱該資料冊,網址如下:http://www.csb.gov.hk內的“公務員隊伍的管理-聘任”。
(i) 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有關申請人須電郵修業成績副本及證書副本到電郵地址:oc-gr-rec@police.gov.hk
(j) 在臨近截止申請日期,接受網上申請的伺服器可能因為需要處理大量申請而非常繁忙。申請人應盡早遞交申請,以確保在限期前成功於網上完成申請程序。
申請人可以透過更方便快捷的方式申請警察職位,立即下載「香港警察招募App」(https://www.police.gov.hk/v/index.php?i=rec_app_t)完成填表投考。
申請人亦可透過公務員事務局的G.F. 340網上申請系統 (https://www.csb.gov.hk) 作網上申請。
申請人必須提交補充資料表格,表格可透過香港警務處互聯網(http://www.police.gov.hk/recruitment)或公務員事務局政府職位空缺查詢系統下載。有關表格屬電子表格,申請人需以Acrobat Reader XI或以上版本的軟件處理,並將電子表格於截止申請日期或之前電郵寄回SpecialistRecruitment@police.gov.hk。
申請書如資料不全或以親身、郵寄、傳真或電郵方式遞交,概不受理。
申請人如獲選參加面試,通常會在截止申請日期後約六至八個星期內接到通知。如申請人未獲邀參加面試,則可視作經已落選。
28/09/2025 23:59:00
明報(2025年8月29日) 及 南華早報(2025年8月30日及2025年9月6日)
香港灣仔軍器廠街一號警察總部警政大樓37樓警察招募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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