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別/單位: 政府各局及部門
薪酬: 總薪級表第3點(每月港幣17,200元)至總薪級表第15點(每月港幣35,080元)
職責:
助理文書主任主要執行與下列一個或多個職能範圍有關的一般文書職責,其中可能涉及多類範疇的職務:
(a)一般辦公室支援服務;
(b)人事;
(c)財務及會計;
(d)顧客服務;
(e)發牌及註冊;
(f)為政府律師提供支援,並為法官和法庭使用者提供法庭支援及登記處服務;
(g)統計職務;
(h)資訊科技支援服務;以及
(i)其他部門支援服務。助理文書主任會被調派到本港任何一個地區的政府辦事處工作,須使用資訊科技應用軟件執行職務,並可能須不定時或輪班工作和在工作時穿着制服。
入職條件:
註:
聘用條款:
獲取錄的申請人通常會按公務員試用條款受聘三年。通過試用關限後,或可獲考慮按當時適用的長期聘用條款受聘〔附註(d)〕。
附註:
(a) 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b) 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c) 公務員職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申請人如獲取錄,將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並成為公務員。
(d) 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以發出聘書時的規定為準。
(e) 頂薪點的資料只供參考,日後或會有所更改。
(f) 附帶福利包括有薪假期、醫療及牙科診療。在適當情況下,公務員亦可獲得房屋資助。
(g) 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申請人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申請人,以便進一步評核。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申請人會獲邀參加技能測驗╱遴選面試。
(h) 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的申請人如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技能測驗╱遴選面試。在適合受聘而有申報為殘疾的申請人和適合受聘程度相若的其他申請人當中,招聘當局可給予前者適度的優先錄用機會。有關政府聘用殘疾人士的政策及其他相關措施載列於《用人唯才:殘疾人士申請政府職位》的資料冊內。
(i) 申請人如申請助理文書主任及╱或文書助理職位,並且符合相關資格參加技能測驗,他╱她只須參加一次文書職系技能測驗。如申請人的技能測驗成績、學歷資格及語文能力達到所申請個別職位的要求,他╱她會獲邀請參加個別職位的遴選面試。
(j) 文書職系技能測驗及格成績在技能測驗日期起計兩年內有效。為充分運用政府資源,未能成功通過技能測驗/《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遴選面試、撤回申請或不接受聘任的申請人須於下述的暫緩申請期過後才可再次提交申請 —
(i) 未能在技能測驗或《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取得及格成績 — 在測驗或測試日期起計3個月;
(ii) 在遴選面試前撤回申請(包括不出席技能測驗或《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遴選面試) — 在撤回申請日期(如為缺席,即缺席日期)起計3個月;
(iii) 未能通過遴選面試 — 在面試日期起計12個月;以及
(iv) 在遴選面試後撤回申請或不接受聘任 — 在撤回申請或不接受聘任日期起計12個月。
申請手續:
查詢地址:
香港灣仔告士打道5號税務大樓37樓3701-08室
公務員事務局一般職系處招聘中心
截止申請日期(日/月/年) : 全年接受申請直至另行通知
部門網址: https://www.csb.gov.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