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別/單位: 數字政策辦公室 / 1823
薪酬: 月薪35,200元
(a) 支援資訊科技/人工智能項目的規劃及執行,包括收集業務需求、用戶界面設計、持份者參與、用戶驗收測試及其他數碼轉型相關工作;
(b) 支援數碼平台的管理和優化,包括提升用戶體驗,並協助策劃及編輯公眾使用的內容(例如:網站、聊天機械人、社交媒體);
(c) 支援數碼轉型項目,包括業務流程改善、概念驗證項目、系統優化及相關研究工作;
(d) 與前線人員及承辦商聯絡,持續改善業務流程及系統效能,並提供日常故障排解及支援;及
(e) 執行由上級指派的其他職務。
申請人必須 –
(a) 持有香港任何一所大學頒授的學士學位,或具備同等學歷;
(b) 具備良好的中英文書寫及會話能力,並已在《綜合招聘考試》中的兩份語文試卷(中文運用及英文運用)取得「二級」成績,或具同等資格〔見註〕;
(c) 在取得專業資格後,具備不少於兩年全職商業及科技顧問/諮詢工作經驗。
(d) 具備業務流程重組、數碼轉型專案、資訊科技/人工智能項目執行(例如生成式人工智能應用、數據分析平台)、或數碼內容管理工作經驗(例如機構網站/社交媒體賬戶管理、聊天機械人內容管理)將獲優先考慮;及
(e) 具備良好的業務分析及溝通能力,能將業務需求轉化為技術要求及可行方案。
如申請人資歷在截止申請日期前未能完全符合入職條件(a)至(e)其中一項,則申請將不獲考慮。
- 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英文科取得第 5 級或以上成績,將獲視為等同於《綜合招聘考試》英文運用試卷第 2 級成績;而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中文科取得第 5 級或以上成績,將獲視為等同於《綜合招聘考試》中文運用試卷第 2 級成績;
- 在香港高級程度會考(HKALE)英文運用科或英語科取得 C 級或以上成績,或在英國普通教育文憑高級程度考試英文科取得 C 級或以上成績,將獲視為等同於《綜合招聘考試》英文運用試卷第 2 級成績;而在香港高級程度會考中國語文及文化科或中國語文及文學科取得 C 級或以上成績,將獲視為等同於《綜合招聘考試》中文運用試卷(UC)第 2 級成績。
申請人如獲錄用,將按非公務員合約條款聘任,為期一年。
(a) 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b) 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c) 非公務員職位並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不會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獲聘的應徵者並非公務員,並不會享有獲調派、晉升或轉職至公務員職位的資格。
(d) 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
(e) 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應徵者會獲邀參加招聘考試╱面試。
(f) 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面試/筆試。在適合受聘而有申報為殘疾的申請人和適合受聘程度相若的其他申請人當中,招聘當局可給予前者適度的優先錄用機會。有關政府聘用殘疾人士的政策及其他相關措施載列於《用人唯才:殘疾人士申請政府職位》的資料冊內。申請人可於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參閱該資料冊,網址如下:http://www.csb.gov.hk內的 “公務員隊伍的管理-聘任”。
(g) 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
(h) 申請人如未能按招聘廣告內列出的入職要求提供所有資料,申請書將不獲受理。
(i) 由於邀請信或通知信將以電郵方式寄出,申請人須於申請書上提供正確的電郵地址,並有責任查閱電郵,以確保邀請信或通知信妥為收悉。
(j) 在臨近截止申請日期,接受網上申請的伺服器可能因為需要處理大量申請而非常繁忙。申請人應盡早遞交申請,以確保在限期前成功於網上完成申請程序。
(a) 受聘人如圓滿完成整個合約期,並在合約期內的工作表現和行為持續優良,可獲得約滿酬金,金額與政府按《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第485章)為受聘人向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的供款相加後,將不多於受聘人在合約期內支取的基本薪金總額的15%。
(b) 受聘者可在符合《僱傭條例》規定的適當情況下,享有休息日、法定假日(或代替假日)、年假、產假、侍產假和疾病津貼,受聘人可享有的有薪年假為每年十日。如工作表現理想,則可享有不多於四日的額外有薪年假。
(1) 申請人必須透過公務員事務局的G.F. 340網上申請系統 (https://www.csb.gov.hk)作網上申請,並於2026年4月29日下午5時正或之前將以下文件以電子郵件方式發送至recruit@1823.gov.hk。
(a) 300至500 字的求職信,説明爲何申請人認爲自己適合本職位;以及
(b) 完整的履歷表。
請於電郵內註明G.F. 340在線申請提供的網上申請編號。
(2) 申請人如未能遞交以上任何一項或資料不全,或以親身、郵寄、傳真或電郵方式遞交G.F. 340,概不受理。
(3) 申請人現階段毋須遞交任何有關學歷的證明文件。稍後,如申請人獲邀參加遴選面試,則須準備有關文件,以供審查。
(4) 申請人如獲邀參加面試,通常會於截止申請日期後約兩至四個星期內以電郵形式接獲通知。如申請人不獲邀參加面試,則可視作經已落選。
29/04/2026 17:00:00
九龍長沙灣東京街西3號庫務大樓13樓數字政策辦公室1823行政及支援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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