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別/單位: 政府化驗所
薪酬: 每月港幣42,640元
負責各項行政工作,主要包括人力資源管理、財政資源管理、一般行政支援、系統及項目規劃與發展、委員會和會議的秘書支援、處理一般查詢及投訴,以及活動管理等。
申請人必須–
(a) 持有香港任何一所大學頒授的學士學位,或具備同等學歷;
(b) 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及英國語文科考獲第3級或以上成績,或具備同等成績[註2];
(c) 在取得有關學歷後,具備最少五年與行政管理相關的全職工作經驗,當中以有人力資源管理、項目管理及/或活動管理經驗者優先;以及
(d) 擁有至少一年在政府部門從事行政或管理工作的經驗。
註1: 申請人必須在截止申請日期或之前符合上述入職條件。
註2: 政府在聘任時,2007年前的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課程乙)C級成績,行政上視為等同2007年或之後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第3級成績。
註3: 申請人需遞交詳細履歷表、相關工作及學歷證明(包括載有語文成績證書副本和成績表副本)作為證明文件。所有逾期或資料不全的申請將不予處理。
成功的申請人將按非公務員合約條款聘任,合約期至2026年3月31日;續約與否視乎屆時本部門的服務需要及受聘人的工作表現而定。
(a) 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b) 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c) 非公務員職位並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不會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獲聘的應徵者並非公務員,並不會享有獲調派、晉升或轉職至公務員職位的資格。
(d) 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
(e) 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應徵者會獲邀參加招聘考試╱面試。
(f) 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面試╱筆試。在適合受聘而有申報為殘疾的申請人和適合受聘程度相若的其他申請人當中,招聘當局可給予前者適度的優先錄用機會。有關政府聘用殘疾人士的政策及其他相關措施載列於《用人唯才:殘疾人士申請政府職位》的資料冊內。申請人可於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參閱該資料冊,網址如下:http://www.csb.gov.hk內的 “公務員隊伍的管理-聘任”。
(g) 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有關申請人須郵寄修業成績副本及證書副本到上述聯絡地址。
(h) 在臨近截止申請日期,接受網上申請的伺服器可能因為需要處理大量申請而非常繁忙。申請人應盡早遞交申請,以確保在限期前成功於網上完成申請程序。
(i) 新版本的政府職位申請書G.F. 340 (Rev. 7/2023)已於2023年7月26日正式生效。申請人如投考在2023年7月26日或之後展開招聘的政府職位,必須以新版本的申請書G.F. 340 (Rev. 7/2023)遞交申請。如申請人遞交了舊版本的申請書,將被要求在七日內重新填寫及遞交新版本的申請書G.F. 340 (Rev. 7/2023)。如申請人在指定限期內未能重新遞交已填妥的新版本申請書G.F. 340 (Rev. 7/2023),其申請將不獲處理。
根據《僱傭條例》規定,在適當情況下享有休息日、法定假日(或代替假日)、有薪年假、產假、侍產假、疾病津貼,以及政府按照《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的規定,為受聘人向強積金計劃作出的供款。
申請表格(G.F.340[(7/2023修訂版)])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民政諮詢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該表格也可從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s://www.csb.gov.hk)下載。
申請人須於二零二五年十月二日或之前把已填妥的申請表格G.F.340[(7/2023修訂版)]連同所需的證明文件[註3]親身遞交或郵寄到聯絡地址。
如以郵寄方式遞交申請表格,請在信封上註明「申請合約行政助理職位」。申請日期以郵戳日期為準。為確保郵遞準時無誤,申請人須確保所寄的郵件已繳付足額郵資。任何郵資不足的郵件將由香港郵政退回發件人或銷毀。
申請人亦可透過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s://www.csb.gov.hk)作網上申請。申請人如在網上遞交申請,必須於截止申請日期後7日內把所有相關文件副本[註3]送交或郵寄到聯絡地址,並於信封及每頁文件上註明網上申請編號。如申請人未能於二零二五年十月九日或以前提供所需的證明文件,其申請書將不獲處理。
申請如非使用指定表格、資料不全、沒有遞交所需的證明文件、逾期、經電郵╱傳真遞交,將不予受理。
申請人如獲選參加面試,一般會於截止申請日期後約八至十個星期內收到通知。如申請人未獲邀參加面試,可視作未獲取錄。
02/10/2025 17: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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