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別/單位: 教育局 / 基礎建設,國際學校及統計分部
薪酬: 月薪15,865 元
(a) 協助檔案管理、編制報告和統計數據、後勤服務及資訊科技支援等辦公室行政工作,包括電子記錄保存系統;
(b) 提供秘書支援及處理電話查詢;
(c) 進行實地視察及查核承辦商的服務水平;以及
(d) 上級指派的其他工作。
(a) 已完成中五學業,或具備同等學歷;
(b) 中英文良好,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考獲第2級或以上成績,或具備同等成績者優先[見註(1)];
(c) 熟悉中英文輸人法及電腦操作者優先,例如文書處理、試算表和簡報軟件;以及
(d) 具備最少2年全職文書工作經驗者優先。
(i) 政府在聘任時,2007年前的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課程乙)C級及E級成績,在行政上會分別被視為等同2007年或之後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第3級和第2級成績。
(ii) 申請人在申請本職位時,必須有相關學歷資格及語文能力。
(iii) 申請人獲邀請參加招聘面試,並不表示其已符合此職位的入職條件。
(iv) 由於邀請信或通知信將以電郵方式寄出,申請人須於申請書上提供正確的電郵地址,並有責任查閱有關電郵,以確保邀請信或通知信妥為收悉。
獲錄用者將會按非公務員合約條件聘用,合約期1年。
(a) 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b) 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c) 非公務員職位並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不會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獲聘的應徵者並非公務員,並不會享有獲調派、晉升或轉職至公務員職位的資格。
(d) 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
(e) 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應徵者會獲邀參加招聘考試╱面試。
(f) 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面試╱筆試。在適合受聘而有申報為殘疾的申請人和適合受聘程度相若的其他申請人當中,招聘當局可給予前者適度的優先錄用機會。有關政府聘用殘疾人士的政策及其他相關措施載列於《用人唯才:殘疾人士申請政府職位》的資料冊內。申請人可於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參閱該資料冊,網址如下:https://www.csb.gov.hk內的 "公務員隊伍的管理-聘任"。
(a) 根據《僱傭條例》的規定,按適當情況,可享有7天年假、休息日、法定假日(或代替假日)、產假/侍產假及疾病津貼。
(b) 獲錄用者如圓滿履行合約、而期間一直表現理想兼行為良好,可獲發約滿酬金。該筆酬金,連同政府根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的規定為受聘人向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所作的供款,將相等於合約期所得底薪總額的10%。
(a) 申請人必須透過公務員事務局的G.F. 340網上申請系統 (https://www.csb.gov.hk) 作網上申請。
(b) 資料不全、逾期遞交、並非以上述方式網上遞交或並非使用指定的申請表格,將不予考慮。
(c) 申請人如獲選參加面試,通常會在截止申請日期後約六星期內接獲通知。如申請人未獲邀參加面試,則可視作經已落選。
(d) 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
(e) 申請人在現階段毋須遞交證明文件副本。
24/10/2025 23:59:00
明報 (2025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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