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別/單位: 破產管理署 / 個案處理部
薪酬: 月薪港幣11,500元
暑期實習人員主要負責-
(1)協助處理個案管理事務,包括規管及監察工作;
(2)協助處理、整合及分析數據;
(3)協助準備法律文件;及/或
(4)協助一般行政工作。
入職條件:
申請人必須–
(1)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2)為本地專上院校全日制學士課程二年級或以上的學生,主修會計或法律;
(3)非2026年應屆畢業生;
(4)具良好英文和中文書寫和說話能力;
(5)對破產法相關範疇有基本認知 ;
(6)熟悉Microsoft Office軟件的操作;以及
(7)具備數據分析知識及技能更佳。
受聘人將按非公務員條款聘用,合約期約為8星期,受聘於2026年6月至8月期間。受聘人一般須每週工作44小時。
(a)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b)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c)非公務員職位並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不會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獲聘的應徵者並非公務員,並不會享有獲調派、晉升或轉職至公務員職位的資格。
(d)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
(e)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應徵者會獲邀參加面試。
(f)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面試。
就讀於本地專上院校的學生須經所屬院校的學生事務處╱就業輔導中心遞交申請,並請留意所屬院校訂定的截止報名日期。申請人填妥的申請表格須連同求職信(說明申請實習工作的原因)、履歷表、學歷證書及成績單副本,須於截止申請日期或之前遞交給所屬院校。若有關申請書直接寄交破產管理署,提供的資料不全或欠缺所需證明文件,將不受處理。
06/03/2026 18:00:00
香港金鐘道66號金鐘道政府合署高座10樓破產管理署人事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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