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門: 海事處
薪酬: 總薪級表第34點(每月82,330元)至總薪級表第44點(每月119,650元)
職責:
驗船主任(輪機及船舶)主要負責以下專業層面的工作:
入職條件:
申請人必須:
(a)(i) 持有本港大學頒授的相關機械學科學士學位或同等學歷[請參閱註(1)],或海事處處長接納的工程師學會正式會員資格[請參閱註(2)];
(ii) 持有海事處處長簽發的一級(輪機師)適任證書或其接納的證書;以及
(iii) 具備兩年擔任遠洋船大管輪或更高職級,又或於相關海事工程業內擔任同等要職的經驗[請參閱註(3)];或
(b)(i) 持有本港大學頒授的機械工程╱輪機工程學士學位或同等學歷[請參閱註(1)];
(ii) 取得海事處處長接納的工程師學會正式會員資格[請參閱註(2)];
(iii) 持有海事處處長簽發的二級(輪機師)適任證書或其接納的證書;以及
(iv) 具備四年擔任遠洋船大管輪或更高職級,又或於相關海事工程業內擔任同等要職的經驗[請參閱註(3)];以及
(c) 符合語文能力要求,即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考獲第2級或以上成績,或具同等成績[請參閱註(4)];以及
(d) 在《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取得及格成績[請參閱註(5)]。
註:
(1) 申請人如現正修讀上文第(a)(i)或(b)(i)段指明的學位或同等學歷(即本港大學頒授的相關機械學科學士學位或同等學歷或本港大學頒授的機械工程/輪機工程學士學位或同等學歷)的課程,並將在2024年、2025年或2026年畢業,也可申請。上述申請人必須分別在2024年、2025年或2026年內取得上文第(a)(i)或(b)(i)段指明的學位或同等學歷並通過學歷評核(如適用),才會獲聘任。
(2) 未具備上文第(a)(i)及(b)(ii)段指明所需正式會員資格的申請人,如現正致力取得所需資歷,亦可申請,但申請書內必須夾附證明文件,證明已參加專業評核,或相關學會正審批其專業資格等。申請人必須於獲聘時取得所需資歷才獲考慮聘任。
(3) 未具備上文第(a)(iii)及(b)(iv)段指明所需經驗的申請人,如現正致力取得所需經驗年數,亦可申請,但必須於獲聘時在經驗年數方面符合要求才獲考慮聘任。
(4) 政府在聘任公務員時,2007年前的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課程乙)E級成績,在行政上會被視為等同2007年或之後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第2級成績。
(5) 政府會測試所有應徵公務員職位人士的《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知識。在《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取得及格成績是所有公務員職位的入職條件。申請人必須在《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中取得及格成績方會獲考慮聘用。如申請人在申請公務員職位時仍未曾參加相關的《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或未曾在相關的《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考獲及格成績,仍可作出申請。他們會被安排在招聘過程中參加相關《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
聘用條款: 獲取錄的申請人通常會按公務員試用條款受聘三年。通過試用關限後,或可獲考慮按當時適用的長期聘用條款聘用。
附註:
(a) 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b) 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c) 公務員職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並成為公務員。
(d) 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
(e) 頂薪點的資料只供參考,該項資料日後或會作出更改。
(f) 附帶福利包括有薪假期、醫療及牙科診療。在適當情況下,公務員更可獲得房屋資助。
(g) 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應徵者會獲邀參加招聘考試╱面試。
(h) 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面試╱筆試。在適合受聘而有申報為殘疾的申請人和適合受聘程度相若的其他申請人當中,招聘當局可給予前者適度的優先錄用機會。有關政府聘用殘疾人士的政策及其他相關措施載列於《用人唯才:殘疾人士申請政府職位》的資料冊內。申請人可於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參閱該資料冊,網址如下:https://www.csb.gov.hk 內的“公務員隊伍的管理-聘任”。
(i) 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持有有關學歷的申請人須郵寄修業成績副本及證書副本到下列聯絡地址。
(j) 在臨近截止申請日期,接受網上申請的伺服器可能因為需要處理大量申請而非常繁忙。申請人應盡早遞交申請,以確保在限期前成功於網上完成申請程序。
申請手續:
申請表格[G.F. 340 (Rev. 7/2023)]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民政諮詢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該表格也可從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s://www.csb.gov.hk)下載。
聯絡地址: 香港中環統一碼頭道38號海港政府大樓21樓海事處聘任組
截止申請日期(日/月/年) : 08/01/2025 23:5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