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門: 新聞及公共關係組
薪酬: 每月65,165元
職責:
合約高級傳訊主任會於新聞及公共關係組工作,主要職責包括:
(a) 新聞及宣傳工作,例如制定宣傳策略和計劃、撰寫新聞稿及社交媒體宣傳稿、統籌新聞發放及傳媒採訪、處理傳媒查詢及行政工作等;
(b) 推行公共關係活動;以及
(c) 督導下屬和執行其他由上級委派的工作。
(註:受聘人或須不定時及於星期六、日及公眾假期工作。)
入職條件:
申請人必須 –
(a) 持有本港大學頒授的學士學位,或具備同等學歷;主修傳理、新聞、公共關係、翻譯或相關學科的學位學歷者更佳;
(b) 在取得上述學歷後在企業傳訊、公共關係、新聞、市場推廣、社交媒體或公共事務方面具有不少於十一年的全職工作經驗(與文化事務相關更佳)[見註(1)];
(c) 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及英國語文科達第3級或以上成績,或具備同等學歷[見註(2)];
(d) 熟悉MS Word、Excel及PowerPoint等電腦軟件應用程式;以及
(e) 能夠書寫流暢中英文和能操流利粵語及英語[見註(3)],以及具備良好的組織及表達能力和人際溝通技巧。
註:
(1) 申請人須在申請表[通用表格第340號(7/2023修訂版)]的「截至目前為止的全部就業詳情」部分詳列相關的工作經驗,並提交證明文件。申請人如未能提供文件證明所列的工作經驗,有關的工作經驗將不獲考慮。
(2) 2007年前的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課程乙)C級成績,在行政上會被視為等同2007年或之後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第3級成績。
(3) 申請人須通過語文能力測試。
聘用條款: 獲取錄的申請人將按為期一年的非公務員合約條款聘任。
福利:
受聘人如能圓滿完成合約,並在合約期內一直維持良好的工作表現及行為,可獲發約滿酬金。該筆酬金,加上政府根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的規定為受聘人向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所作的供款,將相等於受聘人在合約期內支取底薪總額的15%。受聘人並可享有《僱傭條例》規定而又適用的休息日、法定假日(或代替假日)、年假、產假/侍產假和疾病津貼。
附註:
(a) 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b) 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c) 非公務員職位並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不會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獲聘的應徵者並非公務員,並不會享有獲調派、晉升或轉職至公務員職位的資格。
(d) 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
(e) 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應徵者會獲邀參加招聘考試╱面試。
(f) 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面試/筆試。 在適合受聘而有申報為殘疾的申請人和適合受聘程度相若的其他申請人當中,招聘當局可給予前者適度的優先錄用機會。有關政府聘用殘疾人士的政策及其他相關措施載列於《用人唯才:殘疾人士申請政府職位》的資料冊內。 申請人可於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參閱該資料冊,網址如下:https://www.csb.gov.hk 內的“公務員隊伍的管理-聘任”。
(g) 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有關申請人須郵寄修業成績副本及證書副本到下列聯絡地址。
申請手續:
申請表格 [G.F. 340(Rev. 7/2023)] 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民政諮詢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該表格也可從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下載。申請人須把填妥的申請表格,連同詳細履歷表,在截止申請日期或之前送達查詢地址(郵寄表格的遞交日期以郵戳為準)。請在信封面上註明「申請非公務員合約高級傳訊主任職位」。逾期、資料不全、沒有夾附所需的詳細履歷表之申請或不獲考慮。如以郵遞方式提交申請,請在投寄前確保信封面已清楚寫上正確地址及已貼上足夠郵資,以免申請未能成功遞交。
查詢地址: 香港新界沙田排頭街1至3號康樂及文化事務署總部17樓新聞及公共關係組
截止申請日期(日/月/年) : 20/02/2025 18:00:00
部門網址: https://www.lcsd.gov.hk
網上申請不適用於此職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