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別/單位: 醫務衞生局 / 自願醫保計劃辦事處
薪酬: 月薪港幣82,330 至101,775元(視乎經驗而定)
1.協助審批公司註册爲自願醫保計劃提供者的申請,並通過審核其保險計劃是否符合產品特點和提供、遷移和產品認證程序等方面的要求,認證/重新認證保險計劃為認可計劃;
2.透過向自願醫保計劃的產品提供者傳遞相關的最新合規指引和報告程序、對認可產品和規定作業執行合規檢查、以及調查懷疑違規個案,以進行監督和執行計劃規則;
3.通過收集行業反饋和其他市場資訊,協助監測計劃表現;
4.舉辦行業研討會,與持份者溝通,以增强行業對自願醫保計劃的理解;
5.為長遠發展自願醫保計劃和相關措施的研究和分析提供技術意見和支援;以及
6.履行其他由上級指派的職務。
背景
自願醫保計劃是醫務衞生局就個人償款住院保險產品推行的一項政策措施,承保機構和消費者的參與均屬自願性質。在這計劃下,自願參與的承保機構須提供醫務衞生局認可為符合計劃要求的個人住院保險產品,供消費者選擇是否申請投保。
自願醫保計劃辦事處隸屬醫務衞生局,專責自願醫保計劃的執行工作,職責包括為參與計劃的承保機構註冊,審核個人償款住院保險產品以確認產品的認可資格,執行計劃的規管,推行宣傳及消費者教育項目,監察計劃成效,訊息發放及統計數據整理,和處理查詢及投訴等。
申請人須-
1. 持有本港大學所頒授的學士學位,或具同等學歷;
2. 符合語文能力要求,即在香港中學會考或香港中學文憑考試的中國語文科及英國語文科成績至少達第3等級,或具同等學歷[1];以及
3. 在取得有關學歷後,至少在下列一個或多個領域累積十年相關的全職工作經驗:
(a) 金融行業或人壽/醫療保險業務的法律、合規或監管工作;或
(b) 保險營運[2];或
(c) 保險產品設計和開發。
符合下列條件的申請人將獲優先考慮 -
1. 主修金融、商業管理、經濟、保險或醫療健康相關學科;
2. 中英文良好,流利普通話;
3. 熟悉醫療保險巿場的發展和運作,例如產品設計及/或核保及理賠業務;
4. 具備出色的分析能力和社交技巧,並能適應步伐快速的工作環境;
5. Microsoft Excel的進階使用者;以及
6. 在金融行業擁有項目管理的相關經驗。
[1]2007年前的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課程乙) C級成績,在行政上會分別被視為等同2007年或之後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第3級成績。
[2]相關經驗包括風險核保、醫療核保、預先批核或索償管理。爲免產生疑問,前綫服務(例如保險中介、代理管理、銀行保險業務、銷售與分銷或客戶服務)以及一般行政支援服務(例如品牌管理或轉型管理)不納入上述範圍。
獲取錄者會按非公務員合約條款聘用。合約期由首次執行職務日起計至2026年3月31日。續約與否須視乎工作表現、工作需要及資源是否足夠而定。
1.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2.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廣告招聘的職位。
3.非公務員職位並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申請人如獲聘用,將不會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獲聘的申請人並非公務員,並不會享有獲調派、晉升或轉職至公務員職位的資格。
4.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的規定為準。
5.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申請人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申請人,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申請人會獲邀參加招聘考試/遴選面試。
6.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招聘考試/遴選面試。在適合受聘而有申報為殘疾的申請人和適合受聘程度相若的其他申請人當中,招聘當局可給予前者適度的優先錄用機會。有關政府聘用殘疾人士的政策及其他相關措施載列於《用人唯才:殘疾人士申請政府職位》的資料冊內。申請人可於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參閱該資料冊,網址如下:https://www.csb.gov.hk內的“公務員隊伍的管理-聘任”。
7.醫務衞生局會把申請人所提供的個人資料用於與招聘和僱用有關的事宜。如有需要,有關資料可能會送交獲授權處理有關資料的政府部門及其他組織或機構,以進行與政府招聘及僱用有關的事宜,例如學歷評審、體格檢查、僱主推薦及操守審查等。如欲更正或查閱個人資料,請以書面傳真(2541 3352)、電郵(enquiry@healthbureau.gov.hk)或郵寄(香港添馬添美道2號政府總部東翼18樓)方式,向醫務衞生局保障資料主任提出。有關醫務衞生局的個人資料私隱保障政策,請瀏覽本局網站(https://www.healthbureau.gov.hk)。
8.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所頒授學歷的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入職資歷相若。有關申請人須把正式修業成績表副本及證書副本郵寄到下述地址。
1.在適當情況下,受聘人可獲給予不低於《僱傭條例》規定的休息日、法定假期、年假、分娩假期、侍產假和疾病津貼。
2.受聘人如能圓滿完成合約,可獲發約滿酬金。該筆酬金(如獲發放),加上政府根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的規定為受聘人向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所作的供款,將相等於受聘人在合約期內所得底薪總額的15%。
1. 申請表格(G.F.340 [(7/2023修訂版)])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民政諮詢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該表格也可從公務員事務局網站(https://www.csb.gov.hk)下載。
2. 申請人須把填妥的申請表格,連同公開考試成績、學歷證明書、專業資格證明書、工作證明及其他相關證明文件的副本,於截止申請日期及時間或之前郵寄至下列地址。信封上須註明「申請高級經理(自願醫保計劃)職位」(郵寄表格的遞交日期以郵戳為準)。
3. 申請人如未能提供所需的證明文件,其申請將不獲受理。沒有使用指定表格、未填妥或逾期遞交的申請概不受理。
4. 為避免郵件過期或未能成功派遞,在投寄前請確保信封面已清楚寫上正確地址及已貼上足夠郵資。請確保支付足夠郵費,否則有關郵件將由香港郵政退還寄件人或銷毀。因郵費不足而退還寄件人的申請,必須在截止日期及時間或之前重新遞交。
5. 申請人如獲甄選參加招聘考試/遴選面試,一般會在截止申請日期後約四至六星期內接獲通知電郵。所有申請均會絕對保密。申請人如沒有收到招聘考試/遴選面試通知,可視作落選論。
24/03/2025 1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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