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準工時委員會昨日討論政府經濟顧問研究,報告分析標準工時和「超時補水」對企業和員工的影響,發現不同參數組合對整體企業成本影響相差非常大,由每年成本增加一億多元至過百億元不等;在最寬鬆的保障範圍下,估計全港將有7,000間企業轉盈為虧。有委員引述政府代表指,有關數據屬極端情況,未有計算企業將部分成本轉嫁消費者,亦有委員認為,應分清楚增加的成本中,有多少屬於僱員應有的工資;但資方代表則擔心中小企業的承擔能力。
政府經濟顧問研究報告分析,若將標準工時訂於每周52小時,適用於月薪1萬元或以下僱員,「超時補水」為時薪1倍,全港整體企業的薪酬成本將增加1.03億元;若擴闊保障範圍,將標準工時訂於每周44小時,涵蓋月薪1.5萬元或以下僱員,「超時補水」1.5倍,則企業薪酬成本將增加103億元,報告預計將有約3% ,即近7,000間企業轉盈為虧,涉逾18萬名員工。報告指出,不論標準工時及超時補水率訂在甚麼水平,保安、飲食、零售等較長工時的行業,成本增幅亦是最多。
梁智鴻:僱員薪酬可能因加得減至於對僱員的影響,報告指,假設總工時不變下,「超時補水」為1倍時,涉及員工潛在平均薪酬增幅有0.7%至1.2%;若有1.3倍的「超時補水」,潛在平均薪酬增幅有4%至6.2%;若有1.5倍的「超時補水」,則有6.2%至9.5%的潛在平均薪酬增幅。
標準工時委員會主席梁智鴻認為,雖然分析數據對員工有好處,但需考量潛在風險,僱主可能以轉型、減薪或削減人手來抵銷成本上升,估計若僱主選擇減薪,員工的平均薪酬減幅可以達10%至10.8%。他又指,委員會有共識,最低限度需立法規定僱主與僱員要訂立合約列明工作時數。
委員:數據屬極端情況資方代表劉展灝表示,中小企的毛利薄弱,擔心增加「超時補水」的成本後,企業的前景和出路。但勞方代表梁籌庭引述政府代表指,研究數據屬極端情況,未有計算將成本轉嫁給消費者;他又認為,103億元的額外成本由多個行業攤分,對個別公司的影響很小。另一勞方代表吳秋北亦指,現時很多僱員被剝削,應先了解清楚增加的成本中,有多少屬於僱員應有的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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