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話題

【颱風摩羯】8號風球下打工仔常見問題FAQ

刊登日期: 2024-09-05

颱風摩羯正逐漸迫近本港,天文台表示將於今日下午4時至7時改發8號烈風或暴風信號。唔少打工仔都關心放工情況,包括可否提早收工等問題,亦關心明天的上班安排,如果僱主要求在家工作是否違法?

1. 甚麼情況下毋須上班?
勞工處訂立的《颱風及暴雨警告下工作守則》列明,在8號風球、9號或10號颱風警告、或黑色暴雨警告生效時,僱主不應要求僱員上班,除非雙方有事先協定工作安排。

2. 僱主可要求WFH在家工作?
根據《守則》,列明在8號風球、9號或10號颱風警告、或黑色暴雨警告生效時,僱主不應要求僱員上班,除非雙方有事先協定工作安排。

不過,勞工處指《守則》是員工須往返工作崗位的情況而定,若員工上下班途中,因颱風關係未能及時到達工作地點,僱員應酌情處理。然而,由於在家工作不需在惡劣天氣下到達工作地點,而家居亦屬安全地方,所以《守則》未能覆蓋在家工作情況。

3. 掛8號風球可提早下班?8號風球下仍需到工作崗位上班的打工仔,最快可以何時收工?
天文台一般會在8號颱風警告前2小時之內發出預警,讓僱主有充裕時間,按行業/機構的實際情況,提早讓僱員分批下班,以保障他們的安全和緩和交通擁擠。

4. 若改掛3號風球,什麼時間需復工?
普遍上班族習慣於8號颱風訊號除下後2小時內復工,《守則》亦有同樣建議。但由於《守則》並非硬性規定,僱主及僱員其實可自行決定復工時間。

當天文台在工作時間開始前發出8號預警或風球,除必要人員外,其他僱員不用上班。假如天文台下午改發3號風球,無論改發時間是下午1時還是4時,僱員是否要立即復工,需自行與僱主協商。

根據《守則》,若僱員因天氣惡劣而有實際困難,未能準時到達工作崗位,僱主不能以此理由將他即時解僱,否則屬違反《僱傭條例》。

5. 可扣勤工獎或津貼?
根據守則,若僱員因惡劣天氣或其他不受控制的因素影響而未能返回工作地點上班,僱主須了解原因,並考慮每宗個案的獨特情況及體諒員工,不應無故地不發放他們的工資、勤工獎或津貼。

6. 打風返工可要求特別交通津貼?
在一些惡劣天氣情況下(例如8號或以上颱風警告或「極端情況」生效期間),不少公共交通會暫停或只提供有限度服務,僱主應為須往返工作地點的必要人員提供交通津貼或支付實際的交通費用。 如必要人員因惡劣天氣導致沒有安全的公共交通服務往返工作地點,僱主須切實考慮為他們提供安全的接送。

7. 上、下班期間受傷可要求工傷補償?
在八號或以上颱風警告生效期間,如僱員在上、下班期間(4小時內)遭遇意外受傷,僱主必須負起《僱員補償條例》下的補償的責任。僱員遭遇工傷意外後,應盡快向僱主以口頭或書面方式提交報告。


標籤:
天文台
颱風摩羯
勞工處
颱風及暴雨警告下工作守則
僱員補償條例
查看全部 熱門話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