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將於 2025年5月1日 落實取消「強積金對沖」,僱主不再能以強積金僱主供款部分抵銷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措施生效後,符合資格的僱員 可同時保留強積金僱主供款累算權益,並獲得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
📌 甚麼是「強積金對沖」?
過去,僱主支付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時,可動用強積金戶口內的僱主供款累算權益來抵銷相關款項。這意味僱員的強積金戶口結餘可能減少,影響退休保障。
⚖️ 為何取消「強積金對沖」?
此機制削弱強積金的退休保障功能,讓僱員的積蓄縮減。勞工界一直提倡取消此制度,以加強僱員的退休保障。
🔍 遣散費 vs 長期服務金
遣散費:適用於受僱滿2年及符合以下條件:
長期服務金:適用於 受僱滿5年 並符合以下條件:
💰 計算方式
🔄 政策過渡期安排
🏛️ 政府如何支援僱主?
政府設立 「取消強積金對沖」資助計劃,提供 25年漸進式資助,減輕僱主負擔。資助額度最高50萬元,並會隨年份逐步遞減,幫助僱主適應新規則。
資料來源:勞工處、積金局網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