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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無理解僱不復職 打工仔賠償上限7.25萬元 NEW

針對僱主作出不合理及不合法解僱的《2018年僱傭(修訂)(第2號)條例》今日起生效,如僱主沒有按照勞審處的命令將僱員復職或再次聘用僱員,僱主須向僱員另外支付一筆額外款項上限為72,500元…

遭無理解僱不獲復職 打工仔最多獲賠7.25萬 NEW

《2017年僱傭(修訂)條例草案》建議,僱主若拒絕依循勞資審裁處的命令,須向僱員支付一筆訂為有關僱員平均月薪的三倍而上限為72,500港元的額外款項…

無理解僱賠償達共識 上限7.25萬元 NEW

勞資雙方一直在無理解僱的賠償金額上未能達成共識,經勞工處斡旋下雙方同意「一人讓一步」,將金額上限訂於72,500元…

逼簽自僱合約 員工控百本醫護勝訴 NEW

上市公司百本專業護理服務有限公司被指要僱員簽署自僱合約,不承認僱傭關係,周二被勞資審裁處判處敗訴,需向入稟的僱員賠償拖欠的有薪年假及法定假期共3.95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