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門: 民政事務總署
組別/單位: 灣仔民政事務處
薪酬: 每小時港幣54.6元
職責:
(1) 協助處理灣仔區內社區會堂, 活動中心及諮詢中心的管理工作,包括清潔、預訂物資、設施使用等;
(2) 監察會堂/中心的狀況及其設備的使用情況;
(3) 組裝及拆卸活動間隔及桌椅;
(4) 執行其他指派的工作。
申請手續:
(1) 申請表格[通用表格第340號(7/2023修訂版)]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民政諮詢中心或勞工處各就業中心索取,也可從公務員事務局網站(http://www.csb.gov.hk/)下載。
(2) 申請人填妥申請表格後,須連同有關學歷(包括修業證書及成績表副本)及工作證明(如履歷表、僱主信等)等證明文件副本於截止申請日期或之前送達或郵寄至下列查詢地址。如以郵寄方式遞交申請,申請日期以郵戳日期為準。請確保已為郵件支付足夠郵資。郵資不足的郵件,一律會由香港郵政處理,且申請將不被接納。如親身遞交,請於截止申請日期下午六時前送交下列查詢地址。請在信封面註明「申請助理社區幹事(兼職)」。逾時遞交、資料不全、非使用指定的申請表格、以傳真/電郵方式遞交或沒有夾附相關證明文件的申請,將不獲考慮。申請人如未能按招聘廣告內列出的入職要求提供所有資料,申請書將不獲受理。
(3) 獲邀出席面試的申請人,請攜同有效的香港身份證、相關證明文件正本,及近照一張(適用於護照的尺寸)出席面試。
(4) 申請人如在截止申請日期後約六至八星期內未獲邀參加面試,可視作落選。
(5) 申請人如獲邀參加面試,可能會以電郵方式接到通知。申請人應在申請表格上清楚填寫個人的電郵地址。申請人有責任查閱電郵,以確保邀請信或通知信妥為收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