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門: 郵政署
薪酬: 年薪約980,000元,另加約滿酬金
職責:
(1) 帶領項目團隊,進行與網絡基礎建設和辦公室自動化相關的工作,以確保香港郵政的業務順利運作;
(2) 管理網絡基礎建設和辦公室自動化系統及相關項目,包括預算、系統設計、採購、推行、支援和維修保養工作。其工作包括但不限於:
i) 制訂推行項目所需的預算、技術方案及其他資源;
ii) 採購網絡設備、電腦硬件和軟件;
iii) 為應用程式開發團隊和各技術支援團隊就項目及/或恆常維修保養相關的工作提供推行及技術支援,包括可行性研究、系統分析和設計、場地準備、推行和測試;
iv) 與承辦商、用戶、應用程式開發團隊和各支援團隊協調和合作,以便安排和推行項目;
v) 確保項目在質量、預算、交付時間表和功能方面均符合內部用戶和客戶的要求;
vi) 擬備、審核和更新文件記錄,包括運作程序和管理報告;
(3) 負責設置資訊科技基礎設施,包括網絡基礎設施和導線系統,以及在新大樓和辦公室遷移網絡和辦公室自動化設備;
(4) 有需要時在實地擔任協調人員,並為網絡基礎建設和辦公室自動化基礎設施提供技術支援;
(5) 就網絡基礎建設、辦公室自動化和資訊保安事宜提供建議和支援服務,以解決其他資訊科技項目中的技術設計、推行和運作上的問題;
(6) 對網絡設備、電腦硬件和軟件的新技術進行評估;以及
(7) 執行與項目及/或恆常維修保養相關的行政工作,包括預算控制、人員管理和資源分配。
入職條件:
(1) 持有本地大學頒授的資訊科技或電腦學學士學位,或具備同等學歷;
(2) 取得上述學歷資格後,在資訊科技行業累積不少於八年工作經驗,當中最少兩年是在資訊科技行業從事項目管理的工作。項目須與下列工作有關,包括:設計和推行、支援和維修保養大型網路基礎設施、提升數據中心的核心網路設備、推行辦公自動化系統、遷移數據中心和辦公室設備等;
(3) 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2007年以前應為「課程乙」)取得第2等級(2007年以前應為「E級」)或以上成績,或具備同等成績;
(4) 在為物流運作相關的網絡及關鍵系統提供全天候七天二十四小時一/二線支援,以及在郵務或類似業務的一般辦公室運作方面具備豐富的實際經驗;
(5) 精通以下至少一個範疇,並須擔任領導角色:Cisco網絡產品支援、零售網絡支援、廣域網連線管理和支援、數據中心網絡管理和支援、辦公室自動化系統管理和支援、防火牆和其他資訊科技保安相關產品管理和支援;
(6) 持有CCNP/CCDP/CCIE/CCDE及CISSP/CISA/CISM/CRISC/CGEIT資格者將獲優先考慮;
(7) 具有良好的人際交往和說服力,能夠有效管理各持份者;
(8) 勤奮進取、積極主動、具備良好的分析和解難能力;
(9) 具備良好的中、英文會話/書寫能力,以及溝通技巧。懂普通話者尤佳;以及
(10) 履歷表必須依時序列出過往的工作經驗及具備的相關技能。
註:
2007年前的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課程乙) C級及E級成績,在行政上會分別被視為等同2007年或之後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第3級和第2級成績。
聘用條款:
(1) 合約為期兩年;
(2) 月薪$70,150;
(3) 按表現發放的獎金,每六個月發放一次,款額最高約為一個月的薪金;
(4) 有薪年假14日;以及
(5) 約滿酬金加上香港郵政強積金供款的金額相等於合約期內所得底薪總額的15%。
附註:
(a) 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受聘時必須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b) 政府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致力消除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與否、性別、婚姻狀況、懷孕與否、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c) 非公務員職位並非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申請人如獲取錄,將不會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受聘。獲聘者並非公務員,不會享有獲調派、晉升或轉職至公務員職位的資格。
(d) 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的規定為準。
(e) 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者作進一步處理。在這情況下,只有通過篩選的應徵者會獲邀參加招聘考試及/或面試。
(f) 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無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遴選面試╱筆試。在適合受聘而有申報為殘疾的申請人和適合受聘程度相若的其他申請人當中,招聘當局可給予前者適度的優先錄用機會。有關政府聘用殘疾人士的政策及其他相關措施載列於《用人唯才:殘疾人士申請政府職位》的資料冊內。
(g) 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的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有關申請人須把修業成績和證書的副本郵寄至上述地址。
申請手續:
申請人須於2024年11月19日下午6時前,把填妥的申請表格[G.F. 340(7/2023修訂版)] 連同履歷表和過往及現時任職工作的詳細職責說明,郵寄至九龍九龍灣宏基街八號香港郵政大樓七樓人事及聘任組或投入設於九龍九龍灣宏基街八號香港郵政大樓地下大堂的投遞箱。投遞箱開放時間為星期一至六上午8時30分至下午6時(星期日及公眾假期除外)。申請表格可於民政事務總署轄下各區民政事務處或勞工處各就業中心索取,亦可從公務員事務局網站(http://www.csb.gov.hk)下載。申請人如未填妥申請表格,或未有夾附履歷表及所需證明文件,其申請將不獲考慮。
新版本的政府職位申請書G.F. 340 (7/2023修訂版)已在2023年7月26日正式生效。申請人必須以新版本的申請書G.F. 340 (7/2023修訂版)遞交申請。如申請人遞交了舊版本的申請書(G.F. 340 ( 3/2013修訂版)),招聘部門/職系會要求申請人重新填寫新版本的申請書G.F. 340 ( 7/2023修訂版),並在七日內提交已填妥的G.F. 340(7/2023修訂版)。如申請人在指定限期內未能重新遞交已填妥的新版本申請書G.F. 340 (7/2023修訂版),其申請將不獲處理。
獲取錄的申請人預計於2025年4月上任。如在截止申請日期起計8個星期內未獲邀參加面試,即當作落選論。
查詢地址: 九龍九龍灣宏基街八號香港郵政大樓七樓人事及聘任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