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別/單位: 衞生署
薪酬: 每月港幣127,700元,另加約滿酬金
高級註冊藥劑師的主要職責為 —
(a) 為分階段推行第一層藥物審批和重組藥物審批的整體框架/架構進行籌備工作;
(b) 籌備及監督國際人用藥品註冊技術協調會(ICH)指導原則的實施工作;
(c) 修改本地現行的藥物警戒框架,使其與國際標準一致;
(d) 研究本港與海外的藥物監管制度/組織架構/法律框架並將兩者作一比較,從而制訂日後適用於本港的管治和指揮架構;
(e) 檢討現行的藥物法例,並提出適當的修訂建議;
(f) 監督有關藥劑製品規管的指引和標準(例如《良好審評規範》、《臨牀試驗質量管理規範》、《藥物警戒管理規範》等)的擬備和實施工作;
(g) 負責就(e)項的指引和標準向香港藥劑業及毒藥管理局提供建議;
(h) 負責就(e)項的經修訂指引和標準與本地持份者聯繫溝通,並規劃相關實施安排;
(i) 就與(e)項的經修訂指引和標準相關的事宜,統籌本港與中國內地和國際機構/組織之間的合作事宜;
(j) 率領一隊專業人員執行以下工作:(i) 處理第一層和第二層審批下的新藥註冊、註冊續期和更改註冊詳情的申請;(ii) 就本地和海外的藥品不良反應進行監察、評估和訊號檢測;(iii) 審評臨牀試驗/藥物測試證明書的申請;或(iv) 就《臨牀試驗質量管理規範》等的規定進行巡查;以及
(k) 執行上司指派的任何其他職務。
(備註:可能須要執行隨時候召職務或在正常辦公時間以外工作。)
申請人必須 —
(a) 已向根據《藥劑業及毒藥條例》(香港法例第138章)設立的香港藥劑業及毒藥管理局註冊;
(b) 持有香港藥劑業及毒藥管理局發出的有效執業證明書;
(c) 在註冊後具有最少15年相關工作經驗(註1-註2);
(d) 具備良好的項目管理和溝通技巧;以及
(e) 中、英文書寫能力俱佳,能操流利粵語、普通話及英語。
申請人如曾於藥物監管機構工作或曾投身製藥業,負責藥物監管、衞生資訊、藥物警戒、臨牀試驗及/或曾在香港境外的藥物監管機構工作,可獲優先考慮。
(1) 向英國、澳洲、加拿大和美國當地的藥劑業管理局註冊後取得的相關工作經驗,亦可視為註冊後工作經驗。
(2) 申請人須提交相關工作經驗的證明文件副本。
成功的申請人將按為期不多於一年之非公務員合約條款聘任。續約與否視乎屆時本部門的服務需要及受聘人的工作表現而定。
(a) 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b) 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c) 非公務員職位並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申請人如獲聘用,將不會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獲聘的申請人並非公務員,並不會享有獲調派、晉升或轉職至公務員職位的資格。
(d) 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
(e) 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申請人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申請人,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申請人會獲邀參加招聘考試及╱或面試。
(f) 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面試/筆試。在適合受聘而有申報為殘疾的申請人和適合受聘程度相若的其他申請人當中,招聘當局可給予前者適度的優先錄用機會。有關政府聘用殘疾人士的政策及其他相關措施載列於《用人唯才:殘疾人士申請政府職位》的資料冊內。申請人可於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參閱該資料冊,網址如下:https://www.csb.gov.hk 內的‘公務員隊伍的管理—聘任’。
(g) 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有關申請人須將修業成績副本及證書副本電郵至appts_registry2@dh.gov.hk。
(h) 在臨近截止申請日期,接受網上申請的伺服器可能因為需要處理大量申請而非常繁忙。申請人應盡早遞交申請,以確保在限期前成功於網上完成申請程序。
(a) 受聘人如在合約期內工作表現和行為良好,則在合約圓滿結束後可獲約滿酬金。該筆酬金,連同政府按照《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香港法例第485章)的規定為受聘人向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所作的供款,將相等於合約期所得底薪總額的15%。
(b) 受聘人可享有14天有薪年假及其他《僱傭條例》(香港法例第57章)規定而又適用的福利,例如休息日、公眾假期(或代替假日)、產假/侍產假及疾病津貼。
高級註冊藥劑師的申請日期為2026年7月20日(星期一)至2026年8月2日(星期日)。申請人必須透過公務員事務局的G.F.340網上申請系統(https://www.csb.gov.hk) 作網上申請。申請書如資料不全或以親身、郵寄、傳真或電郵方式遞交,概不受理。
申請人須於申請書內詳列與入職條件相關的學歷及註冊後工作經驗,以及根據香港法例第 138章《藥劑業及毒藥條例》向香港藥劑業及毒藥管理局註冊的編號。
申請人須在2026年8月9日(星期日)或之前把修業成績表/文憑/證書/其他證明文件副本電郵至appts_registry2@dh.gov.hk,並在電郵及各證明文件副本上註明申請的職位名稱及網上申請編號。
如申請人未能提供所需文件,其申請概不受理。申請人須於申請書內提供一個電郵地址。如獲選參加招聘考試/面試,通常會在截止申請日期後約十個星期內接到通知(以電郵或郵寄方式)。如申請人未獲邀參加招聘考試/面試,則可視作經已落選。
02/08/2026 23:59:00
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213號胡忠大廈18樓1807室衞生署聘任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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